我校举行消费普法教育校园行活动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16   浏览次数:32
 
       10月16日,“普法教育校园行”活动在我校开展,长春市消协消费教育指导部马耘主任、长春市行政管理局双阳分局张殿奎副局长、长春建筑学院孙万臣副校长、学生工作处王浩强处长等出席了活动,活动由校团委刘志伟书记主持。
       这次活动由吉林省教育厅主办,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办,各地方行政管理局和各高校负责协办。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是在人流密集区摆放宣传展板,让更多同学了解消费维权的范围和具体流程;二是发放调查问卷,掌握更多在高校学生群体当中存在哪些消费误区,存在哪些消费观念,有哪些消费权利;三是进行消费维权案例讲解,由长春市消协消费教育指导部马耘主任在土木工程学院报告厅给参会的同学们讲解了有关旅游、购物、网购、手机绑定、分期贷款、免费试用产品等相关消费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违法行为;四是双阳分局张殿奎副局长就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进行申诉、建立大学生消费维权服务站、保障消费权益申诉渠道畅通等问题进行了讲解。
       活动最后,刘志伟书记对参会学生提出了要求,并通过在校学生传达给每位同学。他希望同学们在听完今天的报告后,明确消费者的范围,充分认识非法传销的危害,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如何进行消费投诉,正确处理消费纠纷,能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做到1.知法: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2.懂法:如何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守法:在非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允许范围内进行消费;4.用法:在合法权益受到遭受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合理合法维权。
       大学生作为特殊庞大的消费群体,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多有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消费维权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高校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相对薄软的现状。这次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一现状,提醒更多的在校学生在消费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环节,能够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