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申请成立学生二级社团须知
发布人: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8-03-31   浏览次数:10

长春建筑学院

申请成立学生二级社团须知





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长春建筑学院

申请成立学生二级社团须知


凡自愿发起申请成立学生社团者,首先须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社团(协会)章程

章程是协会发展的基石,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

  1. 学生社团的名称

  2. 性质和宗旨

  3.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5. 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6. 章程的修改程序、纪律等其他有关事项。

社团必须有固定的在校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并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情况登记表》表见附1

三、长春建筑学院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书》表见附2

四、《学生身份确认表》  表见附3

五、两个月内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书

六、社团发起人持以上申请材料到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领取《长春建筑学院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3份,表见附4逐项认真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七、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经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并通过报请校团委批准后,校社团联合会将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正式成立。校社团联合会将《长春建筑学院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送校团委,一份校社团联合会备份,一份留作社团存档。





长春建筑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1

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情况登记表

社团名称


社团性质



姓名


性别


职务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任职时间



个人简历


对所指导社团总体规划



校社团联合会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2

长春建筑学院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书


尊敬的校团委:

我是学院专业(班级)学生现申请成立社团。本人保证遵守《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各项管理制度,在校团委及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证明

兹证明          同学为我校正式在籍学生,准予以气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长春建筑学院校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3

姓名


性别



系别


班级


成绩状况


导员意见:

学院意见:

学生签字:

院书记签字或盖章:

学生身份确认表


长春建筑学院社团联合会

年   月    日


4

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社团名称

全称(中文)


全称(英文)


简称



发起人情况

姓名


性别


院系


班级


学号


宿舍


联系方式


邮箱


入学以来参与活动情况


获奖荣誉




筹备负责人姓名及基本情况(至少5人)

姓名

院系

班级

联系方式

职务






































长春建筑学院社团联合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