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大学生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当天放音人员按时到岗,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到、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本人向当天其他放音人员说明情况,或者及时向站长联系,并保证节目开始前十分钟到达广播站。
二、放音时的设备操作要严格遵守。
三、站外人员来办理点歌时,放音人员要认真接待,按有关要求依程序做好记录。
四、广播站成员不允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广播站,当天放音人员、值班人员有监督、清理权。
五、广播站内严禁吸烟、饮酒以及以个人名义召开各类庆祝活动,保持室内良好的工作环境,有违反者通报批评,并进行教育。
六、要严格遵守《广播站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私接电源、携带易燃危险物品、在广播室做饭、插电炉子等。
七、爱护广播站内一切设备、设施,本室所有备品一律不得外借或者拿走,如有急用先打借据,并须征得站站长的同意。
八、做好当日清洁工作,及时倾倒垃圾,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
九、离开时要将备品摆放整齐,做好各项记录,关好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一、广播站全体成员必须努力完成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和反映学校党建、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学生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三、人员要牢记“团结求实严谨创新”的校训,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协调合作,积极踏实,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播音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良好的播音主持人形象。
五、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10分钟到播音室,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准时放音、播音,不得无故请假,若一个月内有三次迟到或旷勤者,将考虑劝其退出广播站。
六、禁止播放不健康稿件或歌曲,稿件或通知有语病的,拒绝播出。
七、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八、保护广播站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站成员带入站内,禁止非本站成员动用站内的机器设备,若有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保护广播站人身安全。禁止非维修人员乱动电线,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站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十、开会时准时到达开会地点,如有事情应向站长请假,须同意才能请假。
十一、广播站内的一切财物不得随意出借,如有特殊情况,也须经站长同意,才能出借。
十二、如发现播音员或站内其他人员对工作不积极或对工作不负责任,以自动退站处理。
十三、如遇重大事件,全体成员共同解决。
播音制度:
1.播音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1:20~11:40下午17:00-18:00具体的时间根据学校时间调整。
2.播音员必须坚持上岗,不得无故离开播音室,不经批准,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不得在播音室喧哗,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播音时禁止接打电话、吸烟、打闹。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三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