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发布人: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8-03-31   浏览次数:10

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为将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增强国旗护卫队队员的集体及纪律观念,特制定《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每周一按照分配按时认真完成升、降旗任务。升降国旗应保持着装统一,整洁,严禁着不洁军装升降国旗。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说明,重新安排

2. 时间:每周一早上6:10前集合,7:00升旗仪式正式开始。

3. 升、降旗过程中要徐徐上升,徐徐下降,不得使国旗落地。

4. 收旗时要把国旗认真折叠好。

5.日常存放国旗应始终保持国旗的整洁、按组经常清洗,严禁污损

旗面。

6 遇恶劣天气情况,根据通知做出相应调整。

7.假期期间按照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升、降旗。

8.执行升旗人员必须密切注意旗杆及旗绳的使用状况,如发现异常,及时解决,并报告给队长。

9、队员受到举报其有不文明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将给予相应的处,队员如果违反本章程, 组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分分为1)警告(2)严重警告(3)开除(视其自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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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表反党、 反社会主义等反动言论者无条件取消队员资格:

11、不爱护国旗者无条件取消队员资格:

12、违反法律者无条件取消队员资格:

13、向组织叫苦叫累者将 勒令其退队:

14、所有队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认真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15、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会唱国歌,认真学习国旗护卫队章程,严格除有特殊原因外,按照国旗护卫队章程规范自己的行为。

16. 每周一二四早上6.05之前队员必须到指定地点集合,迟到3次者将视为自动退出本组织。

17、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18、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内部会议,任何人不得缺席。

19、国旗护卫队举行的各项活动所有成员必须积极参加,有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向队长申请请假。

20、在国旗护卫队举行的各项训练过程中,所有队员必须态度积极,严肃认真,以饱满的热情刻苦训练,高标准、高质量的达到训练要求。

21、 国旗护卫队成员互相监督,互相团结,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22、每位国旗护卫队成员随时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其中对提出具有创新独到的见解者,将予以采纳和表彰。

23、对违反规定的队员,将根据具体情节严肃处理。

24、希望国旗护卫队每一位队员都要热情地工作,让我们国旗护卫队这颗璀璨之星更加光彩夺目。

25、每位国旗护卫队成员不得以欺骗的方式向队长请假等一系列问题,发现一次直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