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大学生记者团章程》
长春建筑学院大学生记者团章程
总纲
长春建筑学院大学生记者团隶属于校团委,是一支专业学生自媒体组织,是活跃在学院新闻工作和宣传战线上的一支主力军。大学生记者团现同时负责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和健康产业管理学院的记者站管理与监督工作。以培养优秀新闻文学人才、丰富校园文化。
团风:“以团为家、以家为本”
团徽:记者团徽色调为红色和蓝色,由红色渐变成蓝色,犹如蜗牛般被两条弧线图形包围着,代表着校大学生记者团如蜗牛般坚强有一颗坚韧不拔的心。尽管前路漫漫前进的速度很慢但他也没有放弃过,还是一步步踏踏实实地往前走,向着更好的未来去前行。象征校大学生记者团沉稳锲而不舍的精神。
宗旨:反映学生心声,贴近校园生活; 展现个性才华,丰富校园文化;增强新闻意识,宣传教育成果;提高综合素质,引导社会实践。
记者团组织结构
第一条 长春建筑学院校大学生记者团下设办公室、新闻部、创意媒体部、影视编辑部、播音主持部、宣传部、摄影部。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负责指导记者团的全局工作,七个部门分别设部长一名,并设副部长2-3名辅助完成部门工作。
第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长春建筑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遵守国法校纪,承认记者团章程,执行记者团决议,支持记者团工作,自愿参加记者团的一个部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第三条关心学校、热爱集体,有一定的新闻敏感,热爱新媒体。学习及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勇于探索。
第四条熟悉office办公软件,邮件发放等基本电脑操作技术,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及交际能力较强。
第五条记者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提供可以反映我校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先进人物的新闻线索或稿件。
2.及时报道和宣传校内活动。
3.按时高质量完成大学生记者团分配的工作和写作任务。
4.积极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各部门每次召开的例会。
5.按要求完成值班等日常工作。
6.自觉遵守记者团的纪律,吃苦在先、享受在后。
7.服从上级领导,有严格组织性和纪律性。
第六条记者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稿件优先发表权。
2.具有校内采访权、在经过上级部门授权的前提下具有校外采访权。
3.参加大学生记者团组织的各项福利性活动如郊游、茶话会等。
4.参与“优秀大学生记者”“优秀团员”“文明学生”“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评选。
5.推荐参加高校传媒联盟组织的各项出省、出市参访活动。
6.享有记者证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二章记者团规章制度
第七条全体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办公室负责考勤。一个月内连续2次不参加会议者或累计请假三次,视为自动退团。(旷会:未经请假而不到会。请假制度:部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向各部副部长请假,部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直接向团长请假。)
第八条每部门成员至少每两周上交一次稿件至本部门邮箱,稿件类型不限,定期整理并发至创意媒体部邮箱。
第九条记者团规章制度是记者团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保质保量完成记者团任务的保证。各干部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记者团的规章制度,记者团成员必须接受记者团规章制度的约束。
第十条 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自觉完成各项分配工作。
第十一条各成员要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连续六个月不能完成交稿任务者,视为自动退团;每学期上交稿件不足六篇者,不得参与优秀记者的评选。
第十三条 工作证是大学生记者的身份证明,仅限本人在工作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每人发证前交20元工本费。如在此期间有违记者团的纪律和要求,被开除出团的,工作证收回。学生记者凭工作证可在校内进行采访。工作证如有丢失,应立即向大学生记者团报告,申请补发。
第十四条 记者团各部门成员按规定时间到记者团办公室值班,办公室做好值班记录与抽查。不得无故缺勤、早退、擅自离开。若各部门成员无法按时值班,向办公室请假(根据第六条的请假制度),并在本周自觉找时间补齐。值班时严禁嬉闹、玩手机、睡觉。每个部员每学期累计10周。值班少于5周者,做出除名决定。
第十五条 1、对未能及时完成任务、无故迟到或缺席记者团会议及活动者,在团内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优秀学生记者”等资格的评选资格。
2、对违反本章程或记者团相关管理规定的,尤其是犯有政治原则、宣传纪律方面的错误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取消其记者资格、书面通报其团委等处罚。
第三章记者团成员入团方式
第十六条采用个人报名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申请者必须通过大学生记者团的审核。
第十七条入团程序:报名→填写简历(鼓励创新,可附加个人优秀作品)→笔试→面试→大学生记者团批准→成为记者团实习记者→半学期培养考核→颁发记者证→成为记者团正式记者。
第十八条招收人数:办公室处招12人通过一个月考核留9人、新闻部招10人通过一个月考核留6人、创意媒体部部招15人通过一个月考核留8人、宣传部招8人通过一个月考核留5人、影视编辑部招10人通过一个月考核留5人、摄影部招20人通过一个月考核留10人、播音主持部招10人通过一个月考核留5人。
第十九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经过大学生记者团讨论决定、主管老师批准。
第四章记者团选举方式
第二十条通过入团一个月的考核,部门部长将本部门成员的考核成绩整理归类交至大学生记者团办公室,办公室按照招收人数标准确定正规记者名单。
第二十一条入团第二年上学期为干部培养期、下学期初由各部门部长根据考核成绩、日常表现综合考虑后经大学生记者团讨论决定后产生本部门副部长。
第二十二条副部长行使部长职责、在此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者本部门部长将于4月末至5月初正式任命代部长为部长、在此期间表现不合格者部长有权利更换代部长。
第二十三条经入团第二年4月末至5月初部长正式推荐本部最多两个名额成员成为团长候选人。
第二十四条团长候选人需在换届大会前宣传自己的思想以及对下一年工作的展望。
各部门职能
第二十五条 主席团
1.团长:主审记者团全部事物。具体包括:
(一)团队建设,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使记者团有凝聚力,与学校相关部门、其他社团、校外相关组织联系,扩大记者团影响;
(二)组织、安排特色活动,增强记者团的向心力和影响力;
(三)主持每周一次的例会,进行任务部署及会议总结;
(四)监督做好内部资料、记者团账号的管理工作;
(五)有权对团内的职务做出任免决定。
2.副团长:负责团内各成员的评定、考核和政治进步,发展团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协助团长完善团内各项事务,对已分配到个人的工作进行督促审查,保证工作的按时完成;安排对优秀成员的表扬和奖励,使记者团奖惩分明,团队工作更具效率。团长不在期间,代行团长一切权力。
第二十六条 办公室
1.负责团内召开的各种例会的会务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考勤、请假统计、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简报等。
2.总管团内账务,协调收入与支出平衡,宏观上把握团内资金流向,以确保组织一年内所有活动能够正常运行。严格监控各种账目报销,制定并规范报销流程。做好各类文件的登记、保管、立卷、存档等工作。
3.每次举行大型活动期间,负责嘉宾邀请、主席台布置、引导嘉宾入座等活动。安排主持人,服装设计、租借等。
4.负责每学年“优秀大学生记者”、“十佳大学生记者”的评定,制定行之有效的评定标准。
5.负责校内有奖活动证书印制及奖品发放等。
6.监制值班表,跟据实际情况改进值班制度,安排具体值班任务,每周抽查值班质量,统计值班内容,据此在例会上进行总结。
7.根据客观要求,及时购进团内必须用品。
9.打印团内各种文件、申请、表格、证明等。
10.负责各类请假条的制作、审批等工作。
11.管理记者团用品做好公共财产的出入登记。
12.有权利对记者团成员进行综合测评。
第二十七条 新闻部
1.追踪报道校内校外重大新闻事件,及时采写最新时事动态。
2.对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及会议的时间,地点,进行详细记录。
3.负责及时向院报及网络平台提供保质保量的新闻稿件。
4.管理微信平台的一切事务。
5.未经新闻部部长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传、外泄。
第二十八条 创意媒体部
1.负责日常稿件整理,将学生记者发回的稿件,老师布置的待改稿件,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和投稿规范进行编辑并及时发给老师,与老师及时交流,反馈修改意见。
2.对于大型主题采访,如双选会组稿、运动会组稿,配合新闻部以及播音主持部完成采访。
3.整理每期校报的优秀通讯稿、采访稿,每期至少一篇,定期发给学生记者,在“采访培训”时,针对范文,制定规范投稿。
4.定期将文艺稿修改整理后发给老师,及时与老师交流,注意时间,减少稿件浪费。制定节目主题,主题制定可以根据时令、节日、最新热点等。
5.管理记者团邮箱以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贴吧。
第二十九条 影视编辑部部
1.视频制作完成,上传至后台前交副部以及团长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布。已编发的视频不得自行修改、删除。
2.拍摄任务完成后及时导出素材,尽快编辑,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天。
3.熟练掌握AE、Premiere、绘声绘影等的操作技巧,可独立完成团内音视频材料的制作整理,学期末以光盘形式存档。
4.配合新闻部、播音主持部、完成采访。并且根据采访视频中的问题,向摄影部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 摄影部
1.主要负责校内外活动的拍摄和录制工作。
2.部长对新团员进行摄影知识培训。
3.认真负责地完成上级安排的拍摄任务;拍摄会议时要提前1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早退。
4.与新闻部配合,完成每次活动的摄影、摄像,并完成照片的挑选、后期处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宣传部
负责每个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对活动进行宣传,提高活动知名度,扩大记者团在全院,乃至全市的影响力。
负责记者团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工作的宣传。
负责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宣传方案,制作宣传海报,确保宣传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 播音主持部
负责团队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接待来访来宾,拓展记者团在校内外的组织形象;为团内大型活动采访提供出镜记者。
在新闻采访中要思维敏锐,口齿清楚,言谈得体,举止庄重,树立记者团记者的文明形象。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系长春建筑学院大学院记者团基本原则,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补充。
第三十五条 长春建筑学院大学生记者团对本章程有解释权。
长春建筑学院校大学生记者团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制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第二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