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一、学生社团简介
2006年3月,第一届社团联合会在校党委、团委的大力支持下正式成立,其前身是校团委学生会社团部。学校本着对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以“倡服务、抓管理、求发展、创品牌”为方针,以挖掘学生潜能,缔造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实现学生价值为宗旨。以“团结、高效、务实、创新”为行动指南,以“以礼待人,以德服入”为工作理念。对学校社团进行分类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大力加强学术、科技、人文类社团建设;努力提高文学艺术和体育休闲类社团的活动层次;不断扩大公益实践类社团的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为更多的学生社团搭建展示自我的舞台。
学校现有学生一级社团组织21个,学院二级社团组织93个,其中涵盖理论学习型社团、科技竞赛型社团、兴趣爱好型社团、文体艺术型社团、品鉴书香型社团、公益服务型社团等。学院大力扶持校级重点社团,如大学生记者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社、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大学生军乐团、大学生艺术团等。积极带动一些学习科研型、兴趣爱好型、公益服务型社团的发展;努力挖掘一些有发展潜力的社团,如计算机协会、摄影爱好者协会、动漫爱好者协会,着力引导成立学习科技型社团,增加校园文化的科技含量。
社团联合会本着按特色定位,不断努力为我校学生创设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平台,力争把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在同类高等校校中具有一定影响,以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主体的,特色鲜明的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纳新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一年一度的联合纳新,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联合纳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生社团必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统一联合纳新安排,在统一时间段(一般不超过7天)、统一地点讲行纳新,不得讲入学生宿舍纳新。
(二)各社团纳新前须上交纳新宣传资料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后,上报校团委审批,合格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确定可以纳新社团名单。
(三)纳新时须使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盖章的收据。
(四)需要收缴会费的学生社团收缴会费指导价为10元/人*年,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年。
(五)会费收缴过程中,各社团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会费丢失。
(六)禁止对同学做虚假宣传。要求各学生社团的纳新宣传资料提前七天上交,经社团联合会审定后方可对外发放。
(七)各学生社团不能无限制地招纳会员。各社团须根据现有资源和管理能力制定纳新人数计划,校团委将对各社团纳新人数及名单进行全校范围公示,一经发现有作假行为,将对该社团负责人给子记过以上处分。
(八)各学生社团每天纳新工作完成后须对本社团纳新地点进行卫生清理,学生社团联合会将进行检查。
(九)纳新完毕后,各学生社团的会费收缴情况须由本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全部会费,不得虚报、作假。
(十)为防止在纳新过程中出现财务问题,纳新完毕后,各社团新会员名单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十一)第二学期需要纳新的社团,须在开学初两个星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纳新申请。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三、申请成立社团
(一)发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社团发起人不得少于5人且发起人必须是大二或大三在校学生,发起人应该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规处分;
2.每个社团至少聘请一名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3.有明确的宗旨和规范的章程;
4.有明确的活动内容和形式;
5.名实相符,机构健全;
6.校内没有其他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二)发起成立学生社团须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提交以下材料:
1.协会章程:章程是协会发展的基石,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
(1)学生社团的名称;
(2)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5)经费来源及管理法;
(6)章程的修改程序、纪律等其他有关事项。
2.《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3.《长春建筑学院学生发起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书》
4.协会组建后两个月内活动计划
(三)社团分为一级社团(归属社团联合会)和二级社团(归属各学院分团委),各社团发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交由各学院分团委处审核后,交由各学院党总支备案,最后由院团委审批合格方可注册成立。
四、申请成立社团流程图
院团委审批
一级社团(归属校社团联合会)
二级社团(归属学院分团委)
五、学生社团考核
为丰富我校的社团文化活动,促进各社团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提高各社团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其创造力,特制定本规则,作为社团监督评比之准则,以加强校团委对社团的监督和管理,引入社团的优胜劣汰机制。
(一)社团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在校团委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公开性: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公平性:统一标准、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执行、并由社团议事会及各社团监督。
3.公正性:校团委指导老师和社团联合会组成考核小组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二)社团考核的方法
1.在日常工作中实行活动登记制度,各个社团将相关内容送到社团联合会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社团联合会负责具体审核,以此作为期末考核的依据。
2.考核由每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
3.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前两周,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组织对各社团进行考核,对本学期各社团活动进行总结。并根据日常活动登记情况,参考同学意见对各个社团进行打分,评出3个明星社团和若干个优秀社团。考核结果在本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初公布。
(三)每月考核:
主要考核社团每月开展的非长期性活动和召开的社员例会。
活动类:分为备案活动(使用30%会费)和提案活动(使用70%会费)。
1.备案活动的考核
(1)组织
a.活动开展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备案,说明活动的基本情况0-2分;
b.活动期间要进行必要的宣传,活动过后社团内部要进行必要的总结0-2分
c.活动开展有序,无安全隐患,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有效0-6分;
(2)内容
a.活动的实用性:对提高社团会员的素质有帮助0-6分;
b.活动的创造性:形式新颖独特、内容创新富有寓意0-3分;
c.能吸引社团会员积极参加0-6分;
(3)如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行为,该项活动得0分,并且该学期此社团所有活动必须经议事会和社团联合会批准才能开展。
2.提案活动的考核
(1)组织
a.议事会召开前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社团联合会向议事会提案,提案要点明确、预算清楚0-2分;
b.活动期间积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效果显著0-3分;
c.活动除处置突发事件外严格按照提案方案开展0-3分;
d.活动组织有序,安排紧凑,无安全隐患,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有效0-7分;
e.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超支,无铺张浪费0-6分;
f.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各项有社团负责人签字的经费使用说明、发票及其复印件到社团联合会报帐0-2分;
g.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详细的活动总结0-2分;
(2)内容
a.活动的实用性:对提高社团会员的素质有帮助0-8分;
b.活动的创造性:形式新颖、创新0-3分;
c.活动能够吸引社团会员积极参加0-7分;
d.活动能够吸引非会员参加0-2分;
e.活动有良好社会效益,有良好的反响0-3分;
f.活动有公益性0-2分;
(3)如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行为,该项活动得0分,并且该学期该社团所有活动必须经议事然和社团办公室批准才能开展;如活动严重背离提案内容,该项活动得0分,该社团暂停活动一个月。
社团每月会员例会的考核
1.社团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会员出席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社团召开会员大会前提前两个工作日通报社团联合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0-3分;
3.会员大会上详细向会员通报该月的活动、财务情况及会员要求通报等其它情况0-12分;
4.会议组织有序0-5分;
5.如社团一个月不开例会,当月考核得0分;
社团该月遵守社团管理条例,加5分;活动考核中具体每项的考核考虑社团开展活动的次数和总体质量打分,建议每个社团每月开展活动数控制在1到3个。考核得分在下一个月开始的六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期末考核
1.期末考核的内容
长期性活动:
(1)活动能按时按提案内容坚持开展0-25分;
(2)活动能始终吸引大量会员参加0-25分;
(3)活动对会员能力有较大提高0-30分;
(4)经费使用适当0-25分;
(5)每次活动都组织有序0-20分;
(6)在学期最后一次活动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相关总结,总结内容准确充实0-10分;
(7)在学期最后一次活动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字的经费使用说明、发票及其复印件到办公室报帐0~15分;
(8)因出现安全事故和严重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行为,活动被取消的,得0分。
管理:
(1)机构健全,社团管理人员设置稳定合理0-20分;
(2)制度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能落到实处,且有较好的效果0-20分;
(3)领导层团结、进取,对会员的凝聚力强,会员关系融洽0-25分;
(4)社团内部尊重民主、平等,充分保证了会员的权利0-25分;
(5)社团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有完善、真实的财务记录,会费收支合理;社团联合会检查财务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财务记录;0-30分;
(6)领导层对社团发展有清晰合理的规划,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0-20分;
(7)领导层熟悉本社团及本校社团体系10分;
受到奖励或赢得奖项:
(1)社团会员代表社团获奖的:校级5-15分;市级15-25分;省级25-35分;国家级35-45分;
(2)社团获奖的:校级15分;市级25分;省级35分;国家级45分;
受到媒体正面报道:
(1)此处媒体特指正规的报刊杂志、电视台;
(2)市级0-10分;省级10-20分;国家级20-30分;
社团举办的网站和报刊杂志:
(1)社团拥有自己的网站2分;
(2)网站更新迅速,内容真实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可看性0-10分;
(3)报刊或杂志每学期至少一期,且有一定的发行量0-3分;
(4)报刊或杂志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可读性0-10分;
公共关系:
(1)积极协助配合团委和学校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0-5分;
(2)按时参加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会议,无无故缺席0-5分;
(3)与其他社团关系良好,无纠纷和争端0-5分;
(4)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声誉和一定的影响0-5分;
(5)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声誉0-5分;
2.考核标准
(1)长期性活动每项评分综合考虑活动次数和总体质量;
(2)其他项目根据社团一学期总体表现进行考核。
(五)总评
1.每月考核总分和长期性活动得分之和为活动类得分,其它得分为管理类得分。总分=活动类得分×60%+管理类得分×4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去原得分的20%:
(1)上报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2)社团会员对领导层不满,罢免领导层;
(3)社团经费使用不当,超支严重;
(4)其它严重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行为;
3.被处以停止活动、限期整顿和勒令解散的处罚的,该学期得零分。
(六)奖惩
1.奖励
(1)两学期得分均在前三名的社团,获得“明星社团”称号,成为下一学年社团议事会常任社团,校团委将给予一定的经费使用额度,社团负责人自动获得“优秀社团干部”称号;
(2)两学期得分均在前六名的社团,获得“优秀社团”称号。
2.处罚
(1)两学期得分累加最后两名的社团自动注销;
(2)两学期得分累加后第四名的社团由社团联合会监管一学期,视其活动状况撤消监管或注销其社团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