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提升“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层次,打牢团的基础,增强团的活力,持续深化学校“三个一百”和“青马工程”建设,推进团的工作不断创新。经学校党委批准,校团委将对2022—2023学年团内“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审总结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大局,关注青年,服务青年,促进青年成长、成才”为出发点,以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建设为中心,表彰先进,全面促进共青团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进行评比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现场答辩形式,对2022—2023学年团内“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比,经过自评、互评,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
1.4月18日—4月26日为自评阶段;
2.4月27日下班前将整理材料上交校团委,评审委员会将对整理材料进一步梳理;
3.4月28日,评审委员会协同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互评和现场答辩,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一)“五四”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分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社团
4.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社优秀分社
5.极光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分会(函抗疫团队)
6优秀记者站
7.优秀美育社团
(二)“五四”个人奖项
1.优秀团干部
2.优秀团员
4.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社优秀社员
5.优秀青年志愿者(函抗疫个人)
6.优秀记者
7.社团先进个人
四、评比标准
“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班子建设好。班子成员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深入,会管理,对青年团员有号召力和影响力,在团员队伍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具有较好影响。
3.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开展大学生社团、学术科技等活动,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定期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积极主动的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贡献度。不断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夯实团组织建设。
3.带领青年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定期召开团日班会,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有总结,支部无年度未注册团员,无自动退团现象。
4.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正当利益,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支部团员无任何违法乱纪,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现象。
(三)优秀社团
1.遵守《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有明确的章程及管理制度,社团成员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积极开展具有积极向上的文体艺活动,配合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创新科技等专业型活动,并且每学期至少十次以上。
3.社团宣传到位,每学期定期展开活动,有较高的影响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曾多次参加省市举办的比赛活动,荣获各项奖励。
4.活动有特色,能够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一定传承性和影响力。
(四)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社优秀分社
1.充分贯彻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并将其运用于生活和工作实际当中。
2.定期开展理论培训、理论研讨、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社会调研等相关活动,并达到十次以上。
3.完成相关课程、培训的组织、组建工作,积极配合授课讲师完成课程,及时保障授课材料及后期宣传工作。
(五)极光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分会
1.遵守《长春建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组织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积极参与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的校内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主动的参与各项校外服务项目,拓展校外志愿服务基地,多次受到相关机构表彰。
3. 坚持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人均志愿服务时长至少50小时。有自己的特色活动和品牌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增长阅历。
(六)优秀记者团
1.积极配合校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做出报道推文,满足每学期报导文章百余篇。
2.对于相关节日有前瞻性,保证采访的及时及反馈,针对采访作品做到文字撰写的准确性和后期制作的成效性。
3. 社团内部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对每次学习、培训、会议保证记录的准确及完整性并提交会议记录至本院团委留存。
(七)优秀抗疫志愿者团队
1.满足十人以上参与疫情服务活动,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动性,在学校疫情期间参与扫码测温,送餐,宿舍楼门口登记监察等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
2.疫情期间未能返校的同学在当地满足三人以上参与当地省、市、区、直辖市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贡献,有相关单位提供证明、证书或文件。
优秀团干部
1.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工作态度积极,在疫情期间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带领同学在疫情期间开展各项趣味活动,组织进行学院内志愿服务。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优秀团员
1.思想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共产主义共青团。积极配合校组织领导的工作安排。
2.组织观念强:主动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主动配合老师进行相关活动。在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活动时长不少于5小时。
(十)优秀抗疫志愿者
1.积极抗疫、有效防控、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长10小时以上。无严重违纪现象。
2.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返校学生在当地省、市、区、直辖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工作期间有良好表现且所属单位、地区给予表彰,相关单位提供证明、证书或文件。
※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社社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记者、社团先进个人评优标准请参考上述对应集体奖项评比标准。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评选、精心组织,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2.凡是申报集体奖项的学院,主要事迹不少于1500字,并附带3至4张图片;申报个人奖项的人员(申报抗疫个人需附带2张图片,其他不需要),主要事迹不少于1000字,后附表格大小可进行调整。
3.按照上报截止时间上交材料,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4.各学院团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以保证评优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附件:
“五四”创新争优评比名额分配表
“五四”创新争优评比集体奖项申报表
“五四”创新争优评比个人奖项申报表
长春建筑学院
2023年4月17日
长春建筑学院团委2023年4月17日印发